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灾区安置点要注意消防安全

发布时间:2009-01-07来源:洛阳市浪潮消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点击:34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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灾区安置点要注意消防安全

发布时间: 2009-1-7

    5月24日,四川省***消防总队发出紧急通知,要求全省、特别是受灾群众集中的医院、学校、临时搭建的防震棚,要加强震后消防安全工作,防止火灾事故发生。四川***消防总队已派出4个工作组分赴成都、德阳、绵阳、广元重灾区,检查指导震后消防安全工作。 

    四川省消防总队要求,各消防部门要为受灾群众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提供优质的服务,对灾区单位和受灾群众安置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,要积极主动提供防火指导和技术服务;对灾区受损的公共消防设施,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抢修;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,提高受灾群众消防安全意识,增强其自防自救能力。 
 
防震棚防火须知:
    严禁在棚内乱接乱拉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; 
    严禁在棚内吸烟,室外吸烟后不能乱扔烟头; 
    尽量不使用油灯、蜡烛照明和点蚊香,需用时,须放在盛有沙土的铁盆内或铁桶内; 
严禁在棚内用液化气、明火做饭;
保证安全通道和出口畅通;
严禁覆盖消防水源(消火栓、消防水池等);
准备一些灭火工具(盆、桶、铁锹等)和消防用水(水缸、水桶随时储满水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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